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由內蒙古大學鄂爾多斯學院、內蒙古工業大學礦業學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鄂爾多斯學院等資源整合基礎上建立,2015年4月28日教育部正式批準成立,是本科層次的公辦普通高校。
學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根本,致力培養身心健康、具有家國情懷、理想信念堅定、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突出、善于開拓創新、人生視野寬闊的應用型人才。新時代,新使命,新征程,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正站在新的起點上,為建設成為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的目標而努力奮斗!
二、機構設置情況
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的前身,內蒙古大學鄂爾多斯學院、內蒙古工業大學礦業學院、內蒙古醫科大學鄂爾多斯學院已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學院辦學條件優越,環境優雅。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的辦學要求,現開設交通運輸、機械工程、汽車服務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土木工程、工程造價、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社會工作、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眼視光學、醫學影像技術等21個本科專業,將逐步建設涵蓋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學科專業體系。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收入預算3039.5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42.4萬元,增長1.4 %,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財政工資撥款部分較上一年有所增加,以及2018年專項撥款比2017年多10萬。
支出預算3039.5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42.4萬元,增長1.4%,增加主要是由于工資及專項支出有所增加。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收入418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029.5萬元,占比 72.5%;事業收入1150萬元,占比 27.5%。
(二)、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支出4179.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5萬元,占比99.8%;項目支出10萬元,占比0.3%。
主要用于實驗設備購買、人員工資及學術講座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規模情況
財政撥款收支預算7988.8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039.5萬元,上年結轉4949.3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具體使用安排情況
1.教育支出2544.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 29.6萬元。主要用于學院的人員工資、實驗設備購買及學術講座等日常教學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311.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11.2萬元。主要用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及財政對事業保險基金的補助。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5.8萬,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7萬,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醫療經費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7.8萬,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94萬,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
三、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81.8萬元,比上年減少5萬元,下降5.8%,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 7.8萬元,和上一年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9萬元,和上一年預算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6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5萬元,下降7.1%。其中,公務用車購置 0萬元,和上一年預算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5萬元,下降7.1%。主要是由于我校嚴控“三公”經費支出。
2018年,我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40.7萬元,和上一年度持平。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我院公用經費計劃安排如下:辦公費100萬,印刷費5萬、郵電費5萬,差旅費110萬,會議費4萬,日常維修費260萬,專業材料費250萬,稅費62萬,電費70萬,取暖費499萬,物業費399萬,公車運行維護費65萬。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我院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開事項說明
一、轉移支付情況說明
2018年我院無轉移支付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車輛4輛, 其中:大客車1 輛,越野車2輛,商務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5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2臺。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自治區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共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10、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業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